发表日期:2013年9月2日  共浏览361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2013年秋季高中、初中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始建于1982111,属云南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是州内唯一的一所省定全日寄宿制民族完全中学20099月,学校由原址(景洪市易武路26号)搬迁至景洪市曼弄枫旅游度假区学子路10号新校区。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新校区总占地面积为252.14亩,总建筑面积为5.9万平方米。新校区校园环境优雅,建筑气势恢弘,洋溢现代气息,彰显民族特色,教学设备先进,设施功能齐全。目前,学校拥有60间教室、44间辅助教室的现代化主体教学楼1幢,标准学生公寓8幢、篮球场10个、标准学生运动场1个,另外,学校还设有食堂、超市等服务机构。

学校面向全州两县一市招收85%的少数民族学生、85%的农村学生。现有54个教学班(14个初中班、40个高中班),在校生3012人,主要有傣族、哈尼族、彝族、基诺族等18个少数民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15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省学科带头人2人、省骨干教师2人、高级教师35人、一级教师44人。为了满足扩招的需要,学校还从州内公开选拔了45名骨干教师以及招收了95名来自国内著名师范院校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同时,学校还与上海市进才中学等一批省内外知名学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了教育管理、师资培训、信息交流等优质资源共享。学校确立了“以学校发展为中心,以教师发展为基础,以学生发展为目的”的办学理念,采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推进新课程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德育体系,抓住机遇促进内涵发展,最终将学校在三年内建设成为一级三等完中。

二、奖学办法

对我校在籍学生,以年级组为单位,每学期分别按照1%、2%、3%的比例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名额,最高奖学金可达600元。对我校在籍的寄宿学生,学校将按核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年按9个月计)。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将最大限度的争取社会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三、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高中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为全州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

招生计划:经西双版纳州教育局审定,20137月招收14个高中班,招收学生700人(其中择校生占15%)。

招生对象:面向全州招收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学生必须身体健康,拥有本州户口,年龄不超过17周岁。

(二)初中

招生计划:景洪市50名,勐海县50名,勐腊县50名,州直及附近村寨50名,学校点招的优秀毕业学生100名。

招生对象:面向全州招收成绩优秀(小学抽测成绩达双A)的小学毕业生,面向县(市)的招生,少数民族学生占85%,农村户籍学生占85%

四、报考和录取

报考和录取工作,统一由州招办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计划,依据成绩,尊重自愿,划线录取。

(一)高中

1、报考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的初中毕业考生,需参加全省高中(中专)招生统一报名,并参加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加全州高中统一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的考生,按学校录取分数线正常录取。同时将招收适当数量的择校生。

3、学校招收60名具有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的学生,其中音乐特长生20名,体育特长生10名,美术特长生30名。特长生须经面试和专业测试,合格者适当降分录取。

(二)初中

根据州、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择优推荐录取。不按规定推荐优秀学生者,将调整招生名额。

五、收费标准

   高中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教育、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学费500元/学期,住宿费80元/学期。初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免收学费、教材费和住宿费。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

联系人:老师 13988196738   张老师  13759276210

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2723313  电子邮箱:xsbnzmz@163.com

QQ联系方式:416680702  250938797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新校区热忱欢迎你的到来!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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